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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计划编号:445224-2021-01536

二、项目编号:GDQS2101FG09014J

三、项目名称: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包1: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惠来潮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葵阳对外工业区18号办公楼315室785,004.00元

合同包2(包2: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惠来县安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凯悦国际广场华府317室(仅限办公用途)845,004.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包1: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详见磋商文件785,004.00

合同包2(包2: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其他服务惠来县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详见磋商文件845,004.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n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孙裕和 蔡俊标 

n采购人代表名单:马泽炜

n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包1: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1.17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包2: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1.26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包1: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 东裕盛配送有限公司

通过通过32.6610.0010.0052.6622
惠 来潮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3320.0010.0064.3311

揭阳市海吉鲜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通过31.0010.0010.0051.0033

合同包2(包2: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揭阳市海吉鲜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通过33.3310.0010.0053.3333
惠来县安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0020.0010.0069.0011

惠来潮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通过35.0010.009.9954.9922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来县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北侧惠来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663-668174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方式:0663-8212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663-8212178

十一、附件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