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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5201-2025-02038

二、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马牙路以西建阳路以北市果菜市场西侧华业成厂房1号 折扣率: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餐饮服务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 七个食堂(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派出所、地都派出所、登岗派出所、砲台派出所) 按照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十二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且签订合同后七个日历日内完成交接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期间食材配送以及食堂服务未达到食材配送以及食堂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按照招标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育鑫(采购人代表)、李春燕、曾秀谊、刘仕贤、陈嘉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20 34.00 17.77 92.97 1 1
揭阳市正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80 34.00 17.77 86.57 2 2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20 33.50 17.77 84.47 3 3
广东双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00 34.00 17.77 83.77 4
广东和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通过 通过 33.20 32.50 18.00 83.70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榕城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0663-8688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政务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联系方式:0663-8071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663-8071671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主要标的信息-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