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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隆文镇隆文河及支流护岸水毁修复工程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DHX202410003

二、项目名称:梅县区隆文镇隆文河及支流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梅县区隆文镇隆文河及支流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鑫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寮背岭(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二楼206)下浮率:1.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梅县区隆文镇隆文河及支流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工程类(广东鑫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其他水利工程施工梅县区隆文镇隆文河及支流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本工程的任务有:(1)对项目区段现有灾毁的堤防河岸进行加固,确保防洪安全。(2)防护对象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为隆文镇,工程保护对象为项目区河段两岸的居民、农田、乡镇企业、商贸区和规划发展区等。(3)防洪标准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结合本工程的保护对象,其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与已建堤防的防洪标准一致,故本工程的防洪标准取20年一遇。(4)工程规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确定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 型)。本工程护岸护脚重建总长632m,其中左岸 425m,右岸207m。河道护岸采用格宾石笼护脚,石料就地取材,陂头上下游修复采用混凝土护脚。(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详见附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汤志文粤2442019202000838944,767.9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圆圆、张荣龙、张旭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及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梅县区隆文镇隆文河及支流护岸水毁修复工程0.93059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梅县区隆文镇隆文河及支流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鑫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8.6735.0010.0093.6711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6.6735.009.9791.6422
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0016.009.9467.94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文化路8号

联系方式:0753-2589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嘉兴路48号

联系方式:0753-2569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753-2569839

广东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鑫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鑫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