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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公安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1424-2023-01243

二、项目名称:五华县公安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润粮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26号602房(仅限办公)下浮率:1.00%

合同包2(五华县公安局食堂运营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水寨镇华一西路县国税对面段365号1,732,80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类(广州市润粮供应链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五华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1、禁止销售伪劣产品和采购人规定的违禁物品。各类食材必须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2、送菜人员必须政治合格、体格健康、持证上岗,政治面貌清楚,无海外关系,无犯罪记录,不信邪教,服从采购人管理,并维护好所属单位良好形象。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我方辞退送菜人员,且我方必须辞退。3,693,760.00

合同包2(五华县公安局食堂运营服务):

服务类(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其他服务五华县公安局食堂运营服务机关食堂、巡逻警察大队(含机动队)食堂、五华县拘留所食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732,803.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加栋(采购人代表)、周恒勇、李裕、李绍芳、张平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 1)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3)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五华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3.6255中标(成交)供应商
2五华县公安局食堂运营服务2.086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润粮供应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8032.6010.0086.4011
鲜达佳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0027.609.9875.5822
广东蔬果汇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2.8026.609.9559.353

合同包2(五华县公安局食堂运营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8029.0010.0083.8011
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0020.009.6666.6622
梅州市信相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2015.009.7259.92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公安局

地  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214号

联系方式:0753-4185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联系方式:0753-2391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电  话:0753-2391206

广东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市润粮供应链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pdf
五华县公安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