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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DHX202204008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兴宁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南路电信枢纽楼19,638,86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兴宁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兴宁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1.原有点位176路摄像头(已完成视频结构化)提供服务保障,并对公安局13楼110指挥中心矩阵进行升级改造。2.本次287路视频均升级为800万像素全结构化摄像头,其中200路实现人脸识别功能,10路视频实现视频结构化功能,77路视频提供实时视频调阅、回放等服务。(35路因市政建设拆除,待市政建设完成后,中标方按本项目标准重新建设)3.原有点位28路治安卡口升级为900万像素高清摄像头,增加视频录像存储、人脸识别功能。另外8路治安卡口运行维护服务期限未到期,仍按原中标方签订的合同执行(2024年8月到期),但此8路治安卡口由此次新中标方参照上述28路治安卡口同时升级改造。4.新增20路900万像素人脸识别卡口1、自签订合同后,在采购人交付点位确认书之日起,本项目的前端建设部分在90天内完成,并在前端建设完成之日起60天内完成数据上传至平台;调试完成后7 个日历天内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上述全部建设项目进行验收。2、质保期三年,自起租之日起计算。3年按标书要求19,638,864.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发章、钟广锐、周海兴、管阳志、王永(采购人代表)、钟云福、谢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费标准计费;招标代理机构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兴宁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9.3597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兴宁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通过通过60.0029.008.8697.86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通过通过5.0013.308.9727.2722
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004.608.9318.5333
广东恒信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001.0010.0016.004
梅州信辉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实质性响应条款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公安局

地  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

联系方式:0753-3186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嘉兴路50号

联系方式:0753-2569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753-2569839

广东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 报价明细附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