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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22-00251

二、项目编号:GDWY2021002

三、项目名称: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水寨镇华一西路县国税对面段365号1,077,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餐饮服务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按招标文件要求1,077,00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n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苏广健 罗良文 肖映秋 刘晓君 

n采购人代表名单:李志宏

n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次招标为服务类招标

代理服务费金额:

n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1.56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8022.2019.7881.7811
梅州市信相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208.0020.0056.2022
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203.0019.7455.943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公安局

地  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70号

联系方式:0753-2169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联系方式:0753-256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753-2569981

十一、附件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