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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CY21ZC085-3001003

二、合同名称

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CY21ZC085-3001003

四、项目名称

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35号

联系方式:0753-2354273

供应商(乙方):大光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中新 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306

联系方式:135805018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3,380,000.003,380,000.00

合同金额: 3,38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叁拾捌万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林振宇,秦宇玲,谢勇庆,陈颖

九、验收意见

1.如果中标货物属于《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或属于放射类、压力容器类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环节包括提交当地法定专业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费用由乙方负责。 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3.货物须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且为近1年内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依采购文件要求对全部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乙方必须为使用单位设计、安装、调试、维修、使用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保障,提供设备的有关证明。 5.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完毕乙方派专业人员检查安装质量。 6.如商检或货物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7.如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到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

十、其他补充事宜

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2022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