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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441481-2021-01901
二、合同名称
兴宁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481-2021-01901
四、项目名称
兴宁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兴宁市公安局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
联系方式:0753-3292339
供应商(乙方):广州市弘安警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景邮路12号A栋1318室
联系方式:020-290445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设备采购 | 1(批) | 1,223,770.00 | 1,223,770.00 |
合同金额: 1,223,770.00元,大写金额(¥):壹佰贰拾贰万叁仟柒佰柒拾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黄雄彬、朱勇斌、温洪波、陈号
九、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兴宁市公安局
2022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