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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202107030612035

二、合同名称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107030612035

四、项目名称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东山教育基地学子大道

联系方式:0753-2292137

供应商(乙方):梅州明基高科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仲元西路(永兴商铺)5号

联系方式:0753-22101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智慧校园建设项目1(项)3,888,950.003,888,950.00

合同金额: 3,888,950.00元,大写金额(¥):叁佰捌拾捌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黄勰芳 刘盛光 、吴鸥、钟振宇 、沈诚、程道芳、张健、陈海生、朱志龙、杨吉通

九、验收意见

1、货物运至甲方使用现场后,乙方需安排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安装、调试货物,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2、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对全部货物、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实现功能、资料文件(如收货单、保修单等)的验收。 3、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应符合技术参数;计量设备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实行现场验收,由乙方负责并组织甲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4、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乙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商检或货物测试中发现货物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拒收。 6、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货物的全部有关中文或英文操作手册、安装手册、维护维修说明书或服务手册;中文或英文货物安装、调试、验收规范;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权威性检验报告和产品生产许可证、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货物使用单位。验收时乙方负责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文档资料后,才予以项目验收。 7、验收完毕由甲方及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十、其他补充事宜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