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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2023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建(构)筑物拆除清杂工程(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蕉岭县2023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建(构)筑物拆除清杂工程(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8-21 16:13:34

采购计划编号:441427-2024-00713

预算金额:1027683.0500

采购品目:拆除工程

代理机构: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沈婷

项目负责人:沈婷

一、项目编号:441427-2024-00713

二、项目名称:蕉岭县2023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建(构)筑物拆除清杂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蕉岭县2023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建(构)筑物拆除清杂工程(二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朝阳路碧翠园综合楼二楼 下浮率: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蕉岭县2023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建(构)筑物拆除清杂工程(二次)):

工程类(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拆除工程 蕉岭县2023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建(构)筑物拆除清杂工程(二次)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签订合同后17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叶志宁 粤2442020202100625 1,027,683.0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婷婷、杜宇敬、薛锐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0%;100-500万元:0.70%。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蕉岭县2023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建(构)筑物拆除清杂工程(二次) 1.012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蕉岭县2023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建(构)筑物拆除清杂工程(二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00 40.00 18.59 92.59 1 1
深圳市鹏集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67 35.00 20.00 87.67 2 2
广东建元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33 21.00 18.64 66.97 3 3
广东泓森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00 25.00 18.63 63.63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蕉岭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府前路3号五楼

联系方式:0753-7875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芹洋半岛奥园半岛一号B2#楼07商铺

联系方式:0753-2299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电  话:0753-2299003

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鑫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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