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2189(招标文件编号:SZDL2024002189)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观澜大田路1号2栋103
中标(成交)金额:159.988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卉佳、杨冬燕、张森泉、龙翠、高文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依据深财购[2018]27号文规定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叁仟柒佰伍拾捌元玖角贰分(¥23,758.9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7589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领取((备注: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向采购实施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完毕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ning0330@dingtalk.com (联系人:张宁、0755-88605175转531),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8605175转503、50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10号
联系方式:0755-28929714 冯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室
联系方式:0755-88605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邝工
电 话: 0755-88605175 转50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