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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1)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0877-24GZTP6ZC0026

二、项目名称:阳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1)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阳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神州路18号润慧科技园3栋(自编号C-1)107房 1,0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阳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1)):

货物类(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仪 VITEK 2 System 梅里埃 VITEK 2 1.00(套) 1,096,000.00 1,09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茹唐丽娜黄辅麦奕辉黄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中标人应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 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货物类”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经计算得出中标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定额收取。 根据财 库〔2016〕198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中“集中采购目录外 的项目,由采购人负责支付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如有)往返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等”的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如有)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 ,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垫付,后由中标人在支付代理服务费时一并支付。 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 、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收款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 支行 帐 号:3602031409200624988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阳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1) 1.605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阳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1)):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4.20 7.00 30.00 91.20 1 1
广州市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70 0.00 29.91 71.61 2 2
苡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70 0.00 29.95 59.65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人民医院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东山路42号

联系方式:0662-3282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

联系方式:0662-3305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工

电  话:0662-3305822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华润(广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