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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霞朗排渠一体化应急处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1900013-2026-00012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霞朗排渠一体化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霞朗排渠一体化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市星源空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512 1.2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霞朗排渠一体化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深圳市星源空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服务东莞市霞朗排渠一体化应急处理服务项目1、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两年运行维护以及运营情况记录、定期提供纸质水质监测数据报送工作。 2、自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调试期出水水质连续3天达标的次日为运营期的开始日,为期2年。 3、服务期满后一体化所有设备设施仍须保持完整并能正常使用,不存在任何运行异常状态等遗留问题。 4、中标人需按照市相关要求安装出水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并联网,进、出水在线监控由中标方负责运营,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每月需提供两份资质单位出具的进、出水检测报告。 5、如因中标人原因出现停产减产需经采购人或主管部门同意,未经采购人或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停产减产的按10000元/天扣罚。 6、中标人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东莞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申请的相关工作,如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两年运行维护以及运营情况记录、定期提供纸质水质监测数据报送工作。 2、自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调试期出水水质连续3天达标的次日为运营期的开始日,为期2年。 3、服务期满后一体化所有设备设施仍须保持完整并能正常使用,不存在任何运行异常状态等遗留问题。 4、中标人需按照市相关要求安装出水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并联网,进、出水在线监控由中标方负责运营,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每月需提供两份资质单位出具的进、出水检测报告。 5、如因中标人原因出现停产减产需经采购人或主管部门同意,未经采购人或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停产减产的按10000元/天扣罚。 6、中标人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东莞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申请的相关工作,如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两年运行维护(24个月)1、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两年运行维护以及运营情况记录、定期提供纸质水质监测数据报送工作。 2、自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调试期出水水质连续3天达标的次日为运营期的开始日,为期2年。 3、服务期满后一体化所有设备设施仍须保持完整并能正常使用,不存在任何运行异常状态等遗留问题。 4、中标人需按照市相关要求安装出水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并联网,进、出水在线监控由中标方负责运营,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每月需提供两份资质单位出具的进、出水检测报告。 5、如因中标人原因出现停产减产需经采购人或主管部门同意,未经采购人或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停产减产的按10000元/天扣罚。 6、中标人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东莞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申请的相关工作,如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霍嘉怡、周志勇、周佳源、梁锦辉、曾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收取。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东莞市霞朗排渠一体化应急处理服务项目5.39960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莞市霞朗排渠一体化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深圳市星源空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8030.0028.7891.5811
广东东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0030.0029.7587.7522
广东艾提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6.2030.0030.0086.2033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3.8026.0028.7878.584
东莞市科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2.0022.0029.0273.025
深圳市百斯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9.609.0029.2657.86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地  址:东莞市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方式:0769-86788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7栋201室

联系方式:0769-22331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晓英

电  话:0769-22331263

广东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5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深圳市星源空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深圳市星源空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