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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大院和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2026—2028年物业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PCGD253150FG358J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文化大院和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2026—2028年物业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文化大院和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2026—2028年物业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507/2508房 22,853,330.9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文化大院和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2026—2028年物业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物业管理服务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大院物业(第一期)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大院物业: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2-34号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大院物业:服务期限为2年8个月(共32个月,从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第一期按8个月服务期签订,后两期按一年一签,合同经考核通过后再续签。后两期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1-2物业管理服务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大院物业(第二期)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大院物业: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2-34号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大院物业:服务期限为2年8个月(共32个月,从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第一期按8个月服务期签订,后两期按一年一签,合同经考核通过后再续签。后两期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1-3物业管理服务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大院物业(第三期)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大院物业: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2-34号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大院物业:服务期限为2年8个月(共32个月,从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第一期按8个月服务期签订,后两期按一年一签,合同经考核通过后再续签。后两期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1-4物业管理服务广东省文化馆-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物业(第一期)广东省文化馆-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物业: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29号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广东省文化馆-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物业: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第一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限不足11个月,具体费用以签订合同的服务期限按日折算),后两期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通过后再续签。 后两期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1-5物业管理服务广东省文化馆-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物业(第二期)广东省文化馆-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物业: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29号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广东省文化馆-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物业: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第一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限不足11个月,具体费用以签订合同的服务期限按日折算),后两期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通过后再续签。 后两期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1-6物业管理服务广东省文化馆-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物业(第三期)广东省文化馆-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物业: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29号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广东省文化馆-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物业: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第一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限不足11个月,具体费用以签订合同的服务期限按日折算),后两期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通过后再续签。 后两期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茂燊(采购人代表)、刘勇军(采购人代表)、符常青(采购人代表)、郭楚勇、谭丽崧、黄利思、叶煦婷、潘惠婷、王雄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收费标准》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049076.html,以本项目总预算金额按照上述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广东省文化大院和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2026—2028年物业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10.172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文化大院和广东演艺中心(省文化馆)2026—2028年物业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8.4417.0020.0095.4411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2.1717.0019.9789.1422
广州市庆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113.0020.0056.11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省文化馆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29号

联系方式:020-37803637、020-87690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283(邮箱: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20-83187283(邮箱:sczx3@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2月0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