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5-0458
二、项目名称:广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市区一体化管理系统(标准版)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市区一体化管理系统(标准版)):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38号京华信息大楼中座 | 2,210,787.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市区一体化管理系统(标准版)):
服务类(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专家库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终验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项目成果库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智慧化支撑平台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基础设置类价格库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数据处理服务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项目效能评估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系统对接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应用系统效能评估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表单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流程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智能辅助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项目文档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用户账号体系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项目管理门户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综合查询统计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台账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规划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立项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立项计划书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实施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项目联审库管理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内 | 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后进行合同验收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博涵、张静、麦启明、曾汉森、崔彦钊、李湘涛(采购人代表)、曾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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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市区一体化管理系统(标准版) | 2.46863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市区一体化管理系统(标准版)):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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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43 | 30.00 | 4.69 | 10.00 | 95.12 | 1 | 1 |
广州市省信软件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1.71 | 7.00 | 4.62 | 9.47 | 42.80 | 2 | 2 |
广东清汇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43 | 7.00 | 4.64 | 9.09 | 41.16 | 3 |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数字政府运营中心(广州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广州市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
联系方式:38828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288、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春、徐跃江
电 话:28866288、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0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