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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Y2025031916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禺山生鲜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富华东路19-35号综合折扣率:9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禺山生鲜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按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遵循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阙武花(采购人代表)、张郑裴、梁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投标(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釆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各采购包的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釆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各采购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服务类项目以每年度预算金额为缴费基数计算出年代理费*服务期限。按照以下标准计取:①服务类项目:10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8%。②评审费: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0〕1号)。③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与开具发票相关的所有税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大写:贰万贰仟壹佰贰拾贰元整(小写:22,122.00元)包干,由中标(成交)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3)投标(响应)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交纳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4)经依法取消、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2.212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5年化龙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禺山生鲜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7.0025.004.549.2495.7811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1.0025.004.679.4490.1122
广州硒妈妈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2.0023.004.679.4489.1133
广东省广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8.0025.004.559.4486.994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7.0025.004.6810.0086.685
广州市嘉茂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0025.004.548.9577.496
广州皓远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007.004.548.7653.307
禄苑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其他无效情形评审不通过
优之鲜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源路88号

联系方式:020-84755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曜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矮岗一巷1号305室

联系方式:18024006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18024006377

广东国曜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市禺山生鲜食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市禺山生鲜食品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