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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等5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DZGJL-CGZB-202501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等5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十二号线工程(浔峰岗-云溪公园、二沙岛-大学城南)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2,150,000.00元

合同包2(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天河公园-鱼珠)、十四号线二期工程(乐嘉路-嘉禾望岗)、二十二号线工程(陈头岗-芳村)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安安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政府208室-12881,5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十二号线工程(浔峰岗-云溪公园、二沙岛-大学城南)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服务类(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十二号线工程(浔峰岗-云溪公园、二沙岛-大学城南)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十二号线工程(浔峰岗-云溪公园、二沙岛-大学城南)本采购包1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十二号线工程(浔峰岗-云溪公园、二沙岛-大学城南)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评估过程应当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国家、省、市文件中的相关要求。2.★安全评估过程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6号)为技术依据,对照标准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1)前提条件。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是否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进行审核;(2)系统功能核验。主要对土建工程、设备系统、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核验;(3)系统联动测试。主要对轮轨关系、弓网关系、信号防护、防灾联动等系统开展联动测试;(4)运营准备。主要对运营组织架构、岗位与人员、运营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是否能够投入初期运营进行评估。3.中标人应针对被评估线路运行速度、运行系统等级等特点,制订合理的《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总体方案》,组织拟聘专家提前介入线路工程,通过现场考察、测试、查阅资料等形式提前掌握了解线路概况、工程建设特点等情况,并根据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和试运行开展情况,适时开展预评估工作,及时指出工程建设、试运行以及初期运营各项筹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为正式评估工作打下基础。其中,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需按照全自动运行系统的相关规范开展评估。4.★中标人应对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6号),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内容解析培训。5.中标人应当综合考虑各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出具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中标人应在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安全评估全部工作(含整改复核工作),并提交《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十二号线工程(浔峰岗-云溪公园、二沙岛-大学城南)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含整改复核意见)》。根据中标人的验收申请,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6号)相关标准,由采购人进行最终评估验收确认,验收内容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十二号线工程(浔峰岗-云溪公园、二沙岛-大学城南)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含整改复核意见)》。评估成果经采购人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并提交最终评估成果。

合同包2(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天河公园-鱼珠)、十四号线二期工程(乐嘉路-嘉禾望岗)、二十二号线工程(陈头岗-芳村)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服务类(中安安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天河公园-鱼珠)、十四号线二期工程(乐嘉路-嘉禾望岗)、二十二号线工程(陈头岗-芳村)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创新、岑锦荣、曾健、郭黎红、陈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的通知” 穗招代理协【2017】3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以实际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各采购包独立计算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十二号线工程(浔峰岗-云溪公园、二沙岛-大学城南)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2.42中标(成交)供应商
2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天河公园-鱼珠)、十四号线二期工程(乐嘉路-嘉禾望岗)、二十二号线工程(陈头岗-芳村)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1.94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十二号线工程(浔峰岗-云溪公园、二沙岛-大学城南)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通过通过39.6035.004.546.7485.8811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4034.004.667.8884.9422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2034.004.546.9080.6433
中安安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2034.004.548.0579.794/
上海轨道交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2033.004.548.2478.985/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4022.004.677.5966.666/
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6015.004.6710.0063.277/

合同包2(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天河公园-鱼珠)、十四号线二期工程(乐嘉路-嘉禾望岗)、二十二号线工程(陈头岗-芳村)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安安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6034.004.548.1386.2711
上海轨道交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6033.004.548.2481.3822
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2015.004.6710.0062.8733
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未按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表第10点“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要求,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未按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表第10点“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要求,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方式:020-38113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联系方式:1571071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15710716013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中安安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广州大道中-西塱)等5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价明细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