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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CLF24KF02ZC5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广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荔湾区逢源正街46号之二全间3,8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广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社会工作服务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管辖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起为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志华(采购人代表)、钟鸣、柯金芸、万志坚、梁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3,840,000.00)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述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标准计费。
货物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 0.8%;1000~5000万元 0.5%;5000万元~1亿元0.25%;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
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 0.45%;1000~5000万元 0.25%;5000万元~1亿元 0.1%;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3.7720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广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过通过44.4035.004.549.0092.9411
广州市中大社工服务中心通过通过43.6035.004.649.0092.2422
广东岭南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过通过36.4025.004.5410.0075.943 
广州市番禺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过通过33.8020.504.549.0067.844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由于“三、采购结果”中的“中标(成交)金额”为本项目采购预算,且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编辑,现将“中标(成交)金额”补充如下:年度计划投入的服务总工时量(单位:小时):26,012.80,两年计划投入的服务总工时量(单位:小时):52,025.60。

3、由于“四、主要标的信息”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编辑,现将“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补充如下:
  服务要求:项目应按照《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穗府办〔2023〕7号)有关要求,合理、科学利用社工站和社工点的服务阵地,在街道统筹指导下,强化与直聘社工服务合作与转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服务。在此基础上,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治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工作、应急救灾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标准要求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履行本项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办事处

地  址:越秀区水荫路33号

联系方式:肖女士 020-8768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42/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戴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42/113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