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LF0124GZ08ZC95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新客运站派出所及交警大队九中队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新客运站派出所及交警大队九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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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长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389至395号(单号)、逸景路682至688号(双号)、逸景路679至685号(单号)一至四层广州长江(中国)轻纺城NB469-3 | 2,813,372.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新客运站派出所及交警大队九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服务类(广州市长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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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新客运站派出所及交警大队九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新客运站派出所及交警大队九中队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 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 1年(2025年1月12日始至2026年1月11日)。 | 基本符合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保密工作条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蕾(采购人代表)、钟均明、彭成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述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 下浮20%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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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新客运站派出所及交警大队九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 2.36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新客运站派出所及交警大队九中队办公场所租赁):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 评审价格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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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长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13,372.00元 | 2,813,372.00元 | 1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由于该项目租赁合同将于2025年1月11日到期,目前新的办公场所(广州市客运枢纽治安管理中心)仍在施工建设中,为保障新客运站派出所及交警九中队继续维持办公运作,需要续租一年位于谢石公路106号自编14、15号综合楼作为临时办公场所。由于本项目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只能从唯一特定供应商“广州市长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符合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因此本项目适用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禺山大道15号
联系方式:020-39267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77/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
电 话:020-87651688-177/133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7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新客运站派出所及交警大队九中队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41230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