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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2025-2026年度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ZSW24148FG4055A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2025-2026年度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管理服务(2025年~2026年)):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渔尾西路8号10栋86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管理服务(2025年~2026年)):

服务类(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餐饮服务食堂管理服务(2025年~2026年)按采购人采购需求执行。按采购人采购需求执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按采购人采购需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梅静静、蔡庆荣、罗红梅、陈国炽、邓子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500-1000万元,费率0.45%,1000-5000万元,费率0.25%。(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食堂管理服务(2025年~2026年)1.296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食堂管理服务(2025年~2026年)):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8035.004.669.0793.5311
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8035.004.659.0093.4522
北京金丰餐饮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0.0025.004.639.2878.913
广东信禾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2022.004.5410.0072.744
广州市康寿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4011.004.699.0163.10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风中路457号

联系方式:020-83603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09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