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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学美育特色团队提升服务项目(二)子包3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20240100110805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小学美育特色团队提升服务项目(二)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3(中小学粤剧交流及提升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粤剧院东风东路703号2,9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中小学粤剧交流及提升项目):

服务类(广东粤剧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3-1其他教育服务全市提升活动采购人指定地点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全市中小学教师语言艺术交流提升活动,包括副高及以上级别专家开展的粤剧创编、排练等专题讲座和教师现场实践体验及提升学校展示交流,每次课时不少于8个,每年累计参与人次不少于80人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执行270,000.00
3-1其他教育服务创编节目采购人指定地点1.每年创编不少于2个粤剧原创节目,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每个作品时长 12分钟以内。创编团队必须包含粤剧相关专业的正高级或业界权威专家1名,创编团队名单必须经采购人审定。其中适用于小学作品不少于1个,适用于中学作品不少于 1个。节目总体难度适中,能满足各层次学校粤剧学习展示的需要,题材充分反映我市中小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和高尚思想追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充分展示广州市学校粤剧特色成果。2.创作成果及提交格式要求:(1)粤剧原创节目剧本(含脚本)、背景音乐及节目相关内容文件;(2)授权全市中小学及教育行政部门使用说明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执行1,350,000.00
3-1其他教育服务进校提升采购人指定地点1.按照采购人需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专业力量,负责广州市粤剧特色团队培养工作。2.中标供应商组织专业团队采取到学校指导或组织学校学生队伍到中标供应商指定地点训练的方式进行培养,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每次安排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至少1人需为副高(含)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每年培养不少于10所学校、全市学校累计培养次数不少于150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执行1,3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世均(采购人代表)、陈敏娜、侯希、秦华萍、刘建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标准,以本项目各子包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向各子包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3中小学粤剧交流及提升项目3.076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3(中小学粤剧交流及提升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粤剧院通过通过22.6040.004.6710.0077.2711
广东省永健体育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2.800.004.679.9027.3722
广州市圆创广告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1.000.004.679.9025.57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教育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联系方式:江老师,22083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粤剧院).pdf
合同包3: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粤剧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