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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202311082007017

二、项目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刘海燕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3,260,756.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服务类(刘海燕)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房屋租赁服务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租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34个月按采购文件要求3,260,756.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健、肖喜芝、叶春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 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执行。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3.3086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刘海燕通过通过3,260,756.40元1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为保持广州仲裁委员会持续办公需要,保障总会仲裁业务的顺利进行,需继续租赁总会中区17楼1701-1705室办公场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仲裁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中区14楼

联系方式:83789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 020-83812935、 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唐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 020-83812935、 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刘海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