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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4年兴业路、豪岗大道等10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ZJLCG-GZ-2023103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4年兴业路、豪岗大道等10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4年兴业路、豪岗大道等10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市大岗安居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48-49层11,184,779.2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4年兴业路、豪岗大道等10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类(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市大岗安居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清扫服务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4年兴业路、豪岗大道等10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一年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1,184,779.2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小冲、田勇、黎国滔、赖明星、曹珍、黄里(采购人代表)、吴柏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费率参照规定中的“服务招标”收取;专家评审费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7号)按实际发生的收取。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4年兴业路、豪岗大道等10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7.246195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4年兴业路、豪岗大道等10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市大岗安居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5.8635.004.709.5195.0711
广东龙光奇岭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大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0035.004.7910.0084.7922
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厦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7135.004.789.5283.01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联系方式:18802082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

联系方式:020-37383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工

电  话:020-37383559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