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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路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DJCZB-2023-010

二、项目名称:天河区路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天河区路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1501-09房、1601-09房20,834,169.8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天河区路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服务类(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天河区路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20,834,169.8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苗杰、梁祖浦、沈素娟、李晴、李暑荣、胡纬群、曾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服务类”计费等标准计费。
2.工程造价咨询费: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的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计算。
按“天河区2024-2026年市政、交通设施维管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的中标下浮率5.00%计取。
受委托人独立承担在组织招标过程中所有发生的费用,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受委托人按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天河区路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16.573031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天河区路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6.5735.004.6910.0096.2611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7135.004.679.9493.3222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1435.004.699.9692.7933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4323.004.699.9769.09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联系方式:020-38802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0号珠江大厦东塔1302房

联系方式:18028071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18028071545

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4日


相关附件:
天河区路灯设施维管服务项目(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报价明细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