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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3一2025年度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租赁项目(CD2023-0069)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CD2023-0069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2023一2025年度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2023一2025年度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租赁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南沙公共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滨路167号23层(仅限办公)4,5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2023一2025年度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租赁项目):

服务类(广州南沙公共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房屋租赁服务蕉门河东岸一带区域的写字楼中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场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滨路167号4楼(05-11)单元市场价格租赁办公场所,并以带装修租赁方式进行租赁,租赁期限为3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1、服务场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167号4楼,周边交通便利,光线及通风良好。2、服务场地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证明具备使用权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产权转让协议等权属证明。3、服务场地水、电、通风、空调、消防配套等设施设备性能良好、运行正常,供应商负责维护各设施设备,保证其可靠运行、符合国家空气质量标准。4、工作日8:00开始运行空调及通风系统。5、满足采购人日常办公用电负荷需求。6、能够满足采购人的续租要求。7、交接时间:2023年12月底前。8、供应商须为此项目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编制运作流程及管理计划。4,59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阳、邓敏姗、李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开具,并向成交供应商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成交供应商可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在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 的Plus用户登录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成交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成交金额。)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广州市南沙区2023一2025年度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租赁项目4.372000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2023一2025年度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租赁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南沙公共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590,000.00元11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1.7月10日,南沙区司法局向区政府报送《关于申请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相关经费的请示》,请示自2023年9月起,在蕉门河东岸一带区域以带装修租赁方式租赁约1200平方米的写字楼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并申请租赁费用。7月21日,区长吴扬批示“同意,尽可能节省费用。” 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区司法局按程序租赁蕉门河东岸一带区域办公场地建设南沙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据了解,在蕉门河东岸一带区域的写字楼有国际人才港、成卓大厦、南沙金融大厦,其中国际人才港四楼有约2100平方米可租赁,其余楼层无合适面积;成卓大厦二楼有约1500平方米可租赁,其余楼层无合适面积,但其表示不接受带装修租赁方式;金融大厦每层约1200平方米,但每层均出租了一部分,可出租最大面积为900平方米(位于九楼)。综上,国际人才港四楼是唯一符合要求的场地。另外,在国际人才港四楼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可与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形成优势互补,发挥规模效应,利于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业更好发展。再者,国际人才港四楼已有1家粤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入驻、九楼已有1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入驻,且国际人才港为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功能定位的园区,在国际人才港四楼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有利于涉外法律服务业集聚,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国际人才港四楼的物业为南沙开建集团(即将移交给南沙公控集团)。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之一为: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项目符合上述情形,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并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邀请专家对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行性进行论证。2.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3.依据广州市南山区财政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关于申请广州市南沙区2023一2025年度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函〉的复函》,经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1)采购人: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

已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黄碧妃,(020)28866413

2.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5号

联系方式:020-84986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28667462;28866416;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葆沣

电  话: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南沙公共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