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CLF0123GZ06ZC37
二、项目名称:《廉洁广州导报》全媒体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廉洁广州导报》全媒体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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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观绿路43号701房自编号1号房 | 3,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廉洁广州导报》全媒体项目):
服务类(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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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廉洁广州导报》全媒体项目 |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廉洁广州导报》全媒体项目服务,主要包括《廉洁广州导报》和新媒体产品的策划、制作及传播,具体服务内容如下:一、提供《廉洁广州导报》的策划制作及印刷服务。二、策划“非遗话廉”系列活动。三、打造“廉洁羊”廉洁文化IP。四、制作“羊城廉洁地图”平台。五、策划“晒晒我的传家宝·弘扬广州好家风”主题活动。六、制作“廉洁广州”2023年工作辑览手册。七、建立新媒体平台。八、提供专业队伍服务。 | 服务要求(一):一、《廉洁广州导报》有关要求(一)形式:服务期限内2期《廉洁广州导报》纳入广州日报,每期1个整版,共2个整版,采用新闻纸,全彩印刷。具体时间经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协商后确定。(二)配送要求:广州市区广州日报读者,随报配送,另外每期需单独送100份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及1万份配合廉洁文化进社区活动,送到采购人在各区的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提供具体名单;成交人应合理安排配送力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投放工作的规范、有序和有效;采购人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配送质量进行调查和评估,成交人予以配合。(三)《廉洁广州导报》内容须在大洋网上以数字报的形式以及广州日报手机新闻客户端同步传播,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采购人指定邮箱。服务要求(二):二、“非遗话廉”系列活动有关要求(一)线上拍摄制作“非遗话廉”系列短视频,制作八期短视频、创意海报。(二)文字、视频、海报等作品通过“廉洁广州”官微以及广州日报、新花城客户端等传播。(三)线下举办视频首发仪式,并依托永庆坊、陈家祠、东山口、猎人坊等地,举办“非遗话廉”展,统筹制作廉洁主题的非遗文创产品。服务要求(三):三、打造“廉洁羊”廉洁文化IP有关要求(一)设计卡通羊形象“廉羊羊”“洁羊羊”,合称为“廉洁羊”。“廉羊羊”“洁羊羊”拟在活泼可爱的卡通羊整体造型上,增加廉洁及广州本地元素进行创意设计。(二)制作“廉洁羊说纪”纪法学堂系列产品。运用“廉洁羊”IP制作普纪普法类短视频,每月策划推出1至2期。每逢元旦、春节、端午等关键节点,“廉洁羊说纪”纪法学堂推出“廉洁羊陪你过廉节”特别栏目。广州日报以及新媒体端开设“廉洁羊说纪”视频讲堂栏目,年底将专栏内容制作“廉洁羊说纪”相关普及纪法的书籍。(三)策划研发“廉洁羊”系列文创产品,如戒尺、卡套、口罩、小镜子、充电宝、“过廉节”冰箱贴、剪纸、泥塑等。服务要求(四):四、制作“羊城廉洁地图”平台有关要求(一)开发“羊城廉洁地图”小程序,提供各廉洁点位简介、导航、预约方式等,并开发定点打卡功能。(二)举办“踏清廉之旅 沐羊城清风”打卡活动,以“廉洁羊”文创产品作为小礼品,吸引市民参与。服务要求(五):五、策划“晒晒我的传家宝·弘扬广州好家风”主题活动有关要求(一)策划举办“晒晒我的传家宝·弘扬广州好家风”的主题活动。挖掘背后的“传家宝”家风故事,并制作文字、视频、海报等。(二)通过“廉洁广州”官微以及广州日报、新花城客户端等,通过文字、微视频、海报等,传播“传家宝”及背后的故事。(三)举办线下“晒晒我的传家宝·弘扬广州好家风”宣讲活动。活动后期制作H5,对活动进行回顾总结,并制作传播“传家宝”线上长卷。服务要求(六)六、制作2023年报道汇编、工作辑览手册有关要求(一)在2023年底,搜集梳理整合全年度央媒、省市媒体等关于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传播情况,整理成册制作2022至2023广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报道汇编。(二)在2023年底制作“廉洁广州”工作辑览手册,由市纪委监委协助并提供相关材料,以言简意赅、插图精美的综合手册全方位展示广州市纪检监察宣传工作成果。服务要求(七)七、新媒体平台有关要求在广州日报客户端、新花城客户端开辟栏目,将服务期内《廉洁广州导报》全媒体项目相关传播内容按主题分类纳入广州日报客户端、新花城客户端栏目。八、专业队伍人员有关要求(一)由成交人配备专职项目统筹人员,组织团队负责本项目服务工作。(二)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用人要求,选派1名专职驻点人员,负责《廉洁广州导报》全媒体产品的日常统筹,包括主题策划、素材收集、内容制作、沟通协调等。驻点人员应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如非因采购人原因需调整人员,成交人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后予以调整。如因采购人认为驻点人员无法胜任工作需更换人选,成交人应当在两周内完成人员调整。(三)成交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及采购人要求,组建固定的设计服务团队,负责与采购人进行本项目产品的主题策划沟通、产品设计、制作传播以及传播效果跟踪分析。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 1、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2、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3、成交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 3,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晓燕、许外芳、陈立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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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廉洁广州导报》全媒体项目 | 3.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廉洁广州导报》全媒体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 评审价格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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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000.00元 | 3,000,000.00元 | 1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
联系方式:020-83631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05/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夏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605/139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pdf
附件2: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