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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18 16:03:38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3927

预算金额:28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吕伽丽

项目负责人:吕伽丽

一、项目编号:YXGL23GZ1825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渔尾西路8号10栋 2,60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2024,2025年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602,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静、柯浩、彭小燕、范春节、潘文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招标。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 2.78224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志利餐饮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20 35.00 4.67 10.00 94.87 1 1
广州市麦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00 20.00 4.67 9.78 61.45 2 2
广州市康寿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60 15.00 4.69 9.50 60.79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19、21号

联系方式:38497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电  话:020-37209484-804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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