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3-008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2023-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2023-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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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层 | 480,000.00元 |
广东沁森律师事务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富力盈丰大厦西塔2714 | 48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2023-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法律诉讼服务 |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2023-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为征收土地出让金提供驻场法律服务。 | 确定2家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提供2023年至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 | 2023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 | 提供专业优质的专项法律服务。 | 480,000.00 |
服务类(广东沁森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法律诉讼服务 |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2023-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确定2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下称“采购人”)委托,为征收土地出让金提供驻场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出让金相关法律咨询、开展拖欠土地出让金项目前期核查追缴工作、现场实勘、协助开展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出让金纠纷项目调查工作、协助采购人拟定处理决定书等法律文件、代为开展诉讼、复议、向清算组主张债权、申请执行等。中标人需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相关项目协调及咨询工作。中标人的具体工作量,原则上由采购人根据2023-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的工作计划和实际发生的诉讼、复议、执行、破产清算等案件数量平均分配至2家律师事务所。 | 1.中标人应当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2.中标人应当配备至少2名律师组成固定的项目服务律师团队,为驻场律师及工作人员提供后台协作支撑,服务团队所有律师必须实质参与项目服务全过程,应采购人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团队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已获得律师执业资格满5年。(5)熟悉民法典和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以及行政法等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6)2020年以来承接过驻场法律服务项目。3.中标人每一年服务期应当指派1名驻场律师及2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工作人员服务6个月)全职到采购人处驻场,遵守采购人的工作、考勤制度,为采购人提供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4.驻场律师及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除上述要求外,驻场律师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2)熟悉民法典和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以及行政法等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3)已获得律师执业资格满2年,2020年以来代理过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复议、诉讼案件,或代理过非诉执行或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案件。 驻场律师及工作人员须执行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制度,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驻场服务人员。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驻场人员,更换后人员的素质和条件不得低于上述规定。 | 2023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为第一年服务期,2024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为第二年服务期。 | 1.对采购人征收土地出让金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参与采购人相关征收土地出让金会议,接受采购人咨询,对采购人征收土地出让金工作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依据。2.开展拖欠土地出让金项目前期核查追缴工作:3.协助采购人开展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出让金纠纷项目调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4.协助采购人拟定行政决定书、解除土地出让合同通知书等法律文件:5.代为开展诉讼、复议、申请执行或其他法律活动:6.中标人应配合做好已结案档案的整理、移交归档工作。7.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做好与征收土地出让金有关的其他工作。8.中标人应严格对项目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包括纸质文本资料、电子文档资料、信息图片、数据等。9.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等工作。 | 4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雅荔(采购人代表)、张富强、区政飚、宋国宝、杜伟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开具,并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中标人可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在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 的Plus用户登录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由各中标人平均分摊。)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交易服务费为10860.00元;广东沁森律师事务所交易服务费为108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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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2023-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2.172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2023-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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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45.40 | 32.00 | 4.79 | 9.92 | 92.11 | 1 | 1 |
广东沁森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37.60 | 21.00 | 4.77 | 9.92 | 73.29 | 2 | 2 |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35.60 | 20.00 | 4.69 | 10.00 | 70.29 | 3 | 3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37.40 | 18.00 | 4.79 | 9.92 | 70.11 | 4 | 4 |
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34.60 | 19.00 | 4.67 | 9.92 | 68.19 | 5 | 5 |
1.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1)采购人: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
已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黄碧妃,(020)28866413
2.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16楼
联系方式:83186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324、28866416、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葆沣
电 话:28866411、 2886641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4月21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2023-2025年征收土地出让金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