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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南沙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合作”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CLF0123GZ01ZC97

二、项目名称:“加强南沙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合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加强南沙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合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连新路158号4,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加强南沙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合作”项目):

服务类(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新闻服务“加强南沙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合作”项目一、“大湾区网红工作室”合作;二、海外社交媒体账号运营合作;三、专业优质海外传播资源合作。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执行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执行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执行4,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浩(采购人代表)、秦丽华、董武绍、许外芳、郭军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加强南沙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合作”项目3.9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包1(“加强南沙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合作”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通过通过36.4040.0018.0094.4011
互动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2.000.0020.0032.0022
广州市纯粹影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9.000.0020.0029.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为自动生成且无法修改,现将“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履行期限)、服务标准”补充如下:

(1)服务范围:“加强南沙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合作”。

(2)服务内容:

①“大湾区网红工作室”合作

a.与采购人共同打造大湾区网红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媒体“网红”入驻大湾区(南沙)国际传播中心,组织媒体“网红”到南沙开展采风活动;

b.面向海外发布十次融媒传播内容;

c.组建专项服务团队提供服务支撑;

d.提供年度国际传播大数据监测分析和建议咨询。

②培育并运营两个南沙社交媒体账号。

(3)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标准: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实施本项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0-84983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69/1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刘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69/140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