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ZDAGZNS2022-010
二、项目名称:榄核镇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榄核镇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州德耀校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208号2号楼 | 下浮率:0.6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榄核镇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广州德耀校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榄核镇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 | 保障学生上下学路上安全,确保校车能按时接送学生,解决学生的交通往返问题。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 | 为采购人提供校车服务,专车专用 | 6,7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飞、邓佩珍、周兆文(采购人代表)、黄淑宜、陈敏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费率参照规定中的“服务招标”收取;专家评审费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7号)按实际发生的收取。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以银行划帐或现金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交纳中标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榄核镇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5.465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榄核镇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州德耀校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20 | 40.00 | 10.00 | 91.20 | 1 | 1 |
| 广州珠航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60 | 36.00 | 9.98 | 87.58 | 2 | 2 |
| 广州市咸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00 | 9.00 | 9.94 | 47.94 | 3 | |
| 广州杨安校车租赁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内容的第八项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公开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联系方式:020-84929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中187号敏捷尚品国际3栋1213房
联系方式:18680472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工
电 话:18680472464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 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德耀校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广州德耀校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