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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太和镇和龙村、兴丰村(沙亭棚改区)、白山村中心卫生站医疗设备相关设施设备配备服务项目(二次)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440111-2024-05775

二、合同名称

太和镇和龙村、兴丰村(沙亭棚改区)、白山村中心卫生站医疗设备相关设施设备配备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440111-2024-05775

四、项目名称

太和镇和龙村、兴丰村(沙亭棚改区)、白山村中心卫生站医疗设备相关设施设备配备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联系方式:020-87422594

供应商(乙方):国药(广州)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地址: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二507-510

联系方式:020-380333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医疗设备相关设施设备1(批)2,172,776.002,172,776.00

合同金额: 2,172,776.00元,大写金额(¥):贰佰壹拾柒万贰仟柒佰柒拾陆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钟剑文 叶桂妹 周丽霞 涂仙凤、覃立芬、黄苑

九、验收意见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符合资质设备,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