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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基于风貌保护的广州市历史城区西北廊道城市设计(越秀山-流花湖-广三铁路-珠江)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0835-230Z22409271

二、合同名称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基于风貌保护的广州市历史城区西北廊道城市设计(越秀山-流花湖-广三铁路-珠江)

三、项目编号

0835-230Z22409271

四、项目名称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基于风貌保护的广州市历史城区西北廊道城市设计(越秀山-流花湖-广三铁路-珠江)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方式:020-83310173

供应商(乙方):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江苏南京四牌楼2号逸夫建筑馆10楼

联系方式:133386343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基于风貌保护的广州市历史城区西北廊道城市设计(越秀山-流花湖-广三铁路-珠江)1(项)3,197,000.003,197,000.00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基于风貌保护的广州市历史城区西北廊道城市设计(越秀山-流花湖-广三铁路-珠江)1(项)1,900,000.001,900,000.00

合同金额: 5,097,000.00元,大写金额(¥):伍佰零玖万柒仟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九、验收意见

经我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一基于风貌保护的广州市历史城区西北廊道城市设计(越秀山-流花湖-广三铁路-珠江)》终期成果专家审查会暨项目结题会审查通过,同意予以验收结题。

十、其他补充事宜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