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GZGK22D050A0125C
二、合同名称
物理治疗,康复设备
三、项目编号
GZGK22D050A0125C
四、项目名称
物理治疗,康复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东大道601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86776120
供应商(乙方):江西况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纬三路以南,环宇高压线以东6?车间楼厂房1楼033卡位
联系方式:176654438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 1(台) | 97,000.00 | 97,000.00 |
2 | 超短波治疗仪 | 1(台) | 44,000.00 | 44,000.00 |
3 | 电针仪 | 5(台) | 1,800.00 | 9,000.00 |
4 | 磁振热治疗仪 | 1(台) | 19,000.00 | 19,000.00 |
合同金额: 169,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陆万玖仟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2年07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徐锋锋 卢有鉴
九、验收意见
1 、 甲方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 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 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3 、进口产品的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4 、国内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及原厂保修卡。5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6 、乙方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7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8 、设备到货并经乙方技术人员安装后, 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9 、 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 由甲方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0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乙方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甲方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11 、验收期限:全部货物到货后 7 天内完成项目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卫生院
2022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