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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ZHWZ2025-064FW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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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 | 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创民路36号珠峰科创中心5层518 | 折扣率:95.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
服务类(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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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水质净化厂运营 | 1、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处理厂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水泵、风机、搅拌器等设备的启停控制;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药剂投加、水质水量监测及调整等操作,确保处理厂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2、设备维护保养:制定并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各类处理设施、机械设备、电气仪表等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维修、更换零部件等维护工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故障率。3、水质监测与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进水、处理过程中各环节水质及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分析,确保出水水质第一类污染物指标相应的水质标准。若因运营方原因导致出水水质超标,运营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处理费用。4、污泥处理处置:负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的处理与处置工作,包括污泥的浓缩、脱水、运输等环节,确保污泥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处置去向合法合规,避免二次污染。5、运营资料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与处理厂运营相关的各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记录、水质监测报告、维护保养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定期向业主单位报送运营报表和工作报告,为后续运营评估及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提供数据支持。 | 1、对污水处理设施日常检视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汇报。2、要建立健全维护作业制度和汇报制度。做好运行设施维护日常检视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上报告,如出现损坏,应及时维修,必要时更新设备,并做好记录;如发现重大故障应及时向向上汇报,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将运行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资料(如进、出水水质,水量以及处理达标率等重要指标)报送主管部门备案。3、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料、养护维护记录、检查记录等处理设施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及时更新,方便查用。4、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5、要将污水处理设施概况、平面布置图、操作细则等上墙明示,规范填写运行记录。设备操作等安全规程应置于控制室和各设备间醒目位置。6、在合同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设施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做好设施安全运行维护,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务损失等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7、要自觉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8、要配合园区做好迎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工作。9、定期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确保维护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意识,熟悉维护方法和维护技术指标,并熟练进行设施运行维护操作。10、应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训练和应急演练,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应保障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中标人应及时通报园区,并尽最大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与服务;在事故影响期间,中标人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的影响。11、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开展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12、负责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需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所有的工资和税费、通讯费等费用。13、必须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招标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符合相关规定。14、应只对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收集的污水提供处理。未经主管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污水进行处理,不得将设计收集范围外的污水倾倒进设计纳污管网范围内(污水处理项目自身产生的污水除外)。 | 接手水质净化厂之日起一年(合同期一年,由于江湾厂正在进行转让,若在一年内转让成功,会根据转让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退场,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场,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按合同约定结算方式结算并及时退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 保证安全生产,出水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指标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 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 A 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明健(采购人代表)、万小际、王明霞、仇健、王思雯、徐文欣、彭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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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 | 13.4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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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14 | 20.00 | 20.00 | 89.14 | 1 | 1 |
广东零陆零伍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86 | 5.00 | 19.39 | 57.25 | 2 | 2 |
广东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57 | 5.00 | 19.39 | 52.96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珠海市珠峰大道西1号富山产业服务中心1A栋
联系方式:0756-5659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56-3361075、0756-336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明敏、陈颖诗
电 话:0756-3361075、0756-336101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