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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ZHWZ2025-064FW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创民路36号珠峰科创中心5层518折扣率: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

服务类(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水质净化厂运营1、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处理厂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水泵、风机、搅拌器等设备的启停控制;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药剂投加、水质水量监测及调整等操作,确保处理厂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2、设备维护保养:制定并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各类处理设施、机械设备、电气仪表等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维修、更换零部件等维护工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故障率。3、水质监测与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进水、处理过程中各环节水质及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分析,确保出水水质第一类污染物指标相应的水质标准。若因运营方原因导致出水水质超标,运营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处理费用。4、污泥处理处置:负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的处理与处置工作,包括污泥的浓缩、脱水、运输等环节,确保污泥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处置去向合法合规,避免二次污染。5、运营资料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与处理厂运营相关的各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记录、水质监测报告、维护保养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定期向业主单位报送运营报表和工作报告,为后续运营评估及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提供数据支持。1、对污水处理设施日常检视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汇报。2、要建立健全维护作业制度和汇报制度。做好运行设施维护日常检视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上报告,如出现损坏,应及时维修,必要时更新设备,并做好记录;如发现重大故障应及时向向上汇报,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将运行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资料(如进、出水水质,水量以及处理达标率等重要指标)报送主管部门备案。3、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料、养护维护记录、检查记录等处理设施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及时更新,方便查用。4、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5、要将污水处理设施概况、平面布置图、操作细则等上墙明示,规范填写运行记录。设备操作等安全规程应置于控制室和各设备间醒目位置。6、在合同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设施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做好设施安全运行维护,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务损失等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7、要自觉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8、要配合园区做好迎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工作。9、定期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确保维护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意识,熟悉维护方法和维护技术指标,并熟练进行设施运行维护操作。10、应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训练和应急演练,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应保障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中标人应及时通报园区,并尽最大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与服务;在事故影响期间,中标人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的影响。11、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开展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12、负责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需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所有的工资和税费、通讯费等费用。13、必须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招标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符合相关规定。14、应只对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收集的污水提供处理。未经主管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污水进行处理,不得将设计收集范围外的污水倾倒进设计纳污管网范围内(污水处理项目自身产生的污水除外)。接手水质净化厂之日起一年(合同期一年,由于江湾厂正在进行转让,若在一年内转让成功,会根据转让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退场,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场,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按合同约定结算方式结算并及时退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保证安全生产,出水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指标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 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 A 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明健(采购人代表)、万小际、王明霞、仇健、王思雯、徐文欣、彭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13.45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2025年委托运营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9.1420.0020.0089.1411
广东零陆零伍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865.0019.3957.2522
广东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575.0019.3952.96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珠海市珠峰大道西1号富山产业服务中心1A栋

联系方式:0756-5659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56-3361075、0756-336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明敏、陈颖诗

电  话:0756-3361075、0756-336101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