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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租赁执委会办公场地的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ZHWZ2024-219FW

二、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租赁执委会办公场地的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外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租赁执委会办公场地的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横琴新区七色彩虹路139号1栋住宅327,232,022.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外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租赁执委会办公场地的项目):

服务类(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采购关于租赁执委会办公场地的项目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327,232,022.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雯雯(采购人代表)、续彩虹、张炳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2万元整。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横琴粤澳深外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租赁执委会办公场地的项目12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外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租赁执委会办公场地的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7,232,022.40元327,232,022.40元1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可用单一来源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

地  址:广东省横琴港澳大道868号1号楼

联系方式:0756-8938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联系方式:0756-3361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茂枫

电  话:0756-3361023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