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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东部主城区污泥处置采购项目(采购包1)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DYY2025FW023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东部主城区污泥处置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拱北水质净化厂、香洲水质净化厂(三期)、前山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平湾二路833号单价:42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拱北水质净化厂、香洲水质净化厂(三期)、前山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

服务类(珠海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拱北水质净化厂、香洲水质净化厂(三期)、前山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接收、运输、处理处置珠海市东部主城区拱北水质净化厂、香洲水质净化厂(三期)、前山水质净化厂超出珠海市特许经营单位处置能力的多余污泥进行处置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一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HWZ2022-325FW)的采购包1合同履行期限执行完毕的次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馥琪、岑岳文、胡帼一、罗成成、秦晓春、蒙春荣、秦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各包组采购代理服务费分别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后收取。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成交)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按预算金额计算,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指定账户,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拱北水质净化厂、香洲水质净化厂(三期)、前山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9.9217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拱北水质净化厂、香洲水质净化厂(三期)、前山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 非进口):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珠海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7150.009.6792.3811
广东一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8646.009.8689.7222
广东环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9.2938.009.9077.1933
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5.4341.009.3575.784
广东林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2.4343.0010.0075.435
广东正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1.8638.009.9569.81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水务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79号

联系方式:0756-226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珠路7号第三层308

联系方式:0756-893066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华

电  话:0756-8930661-801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珠海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珠海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