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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服务的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ZHGP2025-C106

二、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服务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服务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市盈科(横琴)律师事务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环岛东路3000号ICC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北塔19层折扣率:7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服务的采购项目):

服务类(北京市盈科(横琴)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法律诉讼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服务的采购项目代理采购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维护采购人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参加听证、庭审;参与调解、和解;提交和领取相关法律文书。1.为便于团队管理,投标人的团队成员不多于5人,其中执业律师不得少于3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律师执业证扫描件及上述人员为投标人员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为了便于评委评审,请在社保证明中标示出上述人员)。2.投标人应保障服务质量。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需体现以下内容:(1)承诺投标文件中的团队人员必须为中标合同签订后实际代理案件的人员,每人在服务期内代理案件不少于5件。(2)投标人应保证团队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过书面同意不得轻易更换团队人员。(3)需要更换团队执业律师时,中标人需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采购人认为所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如中标人不予调换,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以及服务质量要求中标人退还未实际履行的服务费用。3.投标人应提供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内容应至少体现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及时到场响应机制。其中,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应明确人员配置(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及时到场响应机制:(1)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小时内首次响应;(2)提供工作日5×8小时紧急联系人及备用联络渠道。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或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验收方法: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雄、华希磊、黄英、余心蕊、潘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服务的采购项目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服务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北京市盈科(横琴)律师事务所通过通过43.0029.008.0080.0011
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通过通过45.0016.0013.3374.3322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通过通过36.0026.008.7270.723
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通过通过35.0025.006.2566.254
广东申图律师事务所通过通过33.2010.0020.0063.205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通过通过32.0021.0010.0063.006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通过通过31.0018.008.5757.577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异常低价审查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地  址: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756-8841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西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6-253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0756-2538008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北京市盈科(横琴)律师事务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