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1-05848
二、项目编号:ZHGP2021-C011
三、项目名称:珠海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审计采购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经济鉴证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四层A区 | 1,366,200.00元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15F | 506,000.00元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经济鉴证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中标金额(元) |
---|---|---|---|---|---|---|---|
1-1 | 审计服务 | 珠海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审计采购项目审核内容一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在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定稿前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专项经济鉴证证明。进场45天内按照约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及相关鉴证证明,合同签订60天内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正式报告及相关鉴证证明。 |
按招标文件规定及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 | 1,366,200.00 |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中标金额(元) |
---|---|---|---|---|---|---|---|
1-1 | 审计服务 | 珠海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审计采购项目审核内容二 | 珠海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在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定稿前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专项经济鉴证证明。进场40天内按照约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及相关鉴证证明,合同签订55天内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正式报告及相关鉴证证明。 |
按招标文件规定及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 | 506,000.00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n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李飞智 陈爽 杨瑞 杜秀坤
n采购人代表名单:赵思觉
n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经济鉴证服务):0万元。收取对象:无。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意见: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其他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经评审符合商务技术及经济价格的投标人得分及排名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审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GP2021-C011 评审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 |||||||
投标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经济价格得分 |
投标报价 |
最终得分 |
最终排名 |
1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
64.60 |
21.00 |
8.35 |
¥1,872,200.00 |
93.95 |
2 |
2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
62.60 |
21.00 |
8.61 |
¥1,930,000.00 |
92.21 |
3 |
3 |
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9.40 |
15.00 |
8.17 |
¥2,035,000.00 |
72.57 |
6 |
4 |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2.80 |
21.00 |
8.08 |
¥1,933,250.00 |
61.88 |
8 |
5 |
广州南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4.40 |
15.00 |
9.58 |
¥1,735,000.00 |
68.98 |
7 |
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
66.80 |
21.00 |
8.88 |
¥1,872,200.00 |
96.68 |
1 |
7 |
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51.60 |
15.00 |
8.36 |
¥1,990,000.00 |
74.96 |
5 |
9 |
广东南方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59.80 |
21.00 |
10.00 |
¥1,662,670.00 |
90.80 |
4 |
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为本项目审核内容一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为本项目审核内容二的中标人。
2.中标信息
(1)中标人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中标内容: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服务
中标价格: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陆仟贰佰元整(¥1,366,200.00)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在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定稿前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专项经济鉴证证明。进场45天内按照约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及相关鉴证证明,合同签订60天内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正式报告及相关鉴证证明。
中标人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中标内容:珠海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服务
中标价格:人民币伍拾万零陆仟元整(¥506,000.00)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在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定稿前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专项经济鉴证证明。进场40天内按照约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及相关鉴证证明,合同签订55天内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正式报告及相关鉴证证明。
(2)中标候选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中标候选人标的内容:珠海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审计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服务: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元整(¥1,420,000.00) ;珠海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服务: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
中标候选人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在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定稿前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专项经济鉴证证明。进场45天内按照约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及相关鉴证证明,合同签订60天内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正式报告及相关鉴证证明。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62号
联系方式:0756-251203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
联系方式:0756-2538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采购人)、周玉珊(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756-2512037、0756-2538223
十一、附件
1、C011中小企业声明函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C01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