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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管理服务与食材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CLF0124ST00ZC14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管理服务与食材配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管理服务与食材配送):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市常青农业配送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世纪工业区8栋101B1,746,894.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管理服务与食材配送):

服务类(深圳市常青农业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餐饮服务食材采购及配送费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包括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根据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近三年的培训情况,正常工作时间日均用餐人员约为168人。负责学校食堂的日常运作,以满足早、午、晚三餐用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进场和交接工作,服务期为自进场交接之日起1年.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其它相关标准和规范。1,444,400.00
1-1餐饮服务管理服务费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包括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根据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近三年的培训情况,正常工作时间日均用餐人员约为168人。负责学校食堂的日常运作,以满足早、午、晚三餐用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进场和交接工作,服务期为自进场交接之日起1年.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其它相关标准和规范。302,494.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炜豪(采购人代表)、林书瀚、郑建雄、白全全、陈琇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人民币22004.40元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管理服务与食材配送2.20044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管理服务与食材配送):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深圳市常青农业配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4037.0015.0084.4011
汕头市友穗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2025.0014.5867.7822
深圳市健友农产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8.604.0014.2636.86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88号

联系方式:0754-88965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汕头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4-87290928、0754-8729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754-87290928、0754-87299928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深圳市常青农业配送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管理服务与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2024043001).docx
ST0014 警校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