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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三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440608-2025-00700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23号9至11层整层(901-1101房)1,007,819.0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

服务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财产保险服务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强、苏丹、黄玉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收到《付款通知书》3日内以现金或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1.506255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通过通过1,007,819.04元1,007,819.04元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通过通过1,038,000.00元1,038,000.00元22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通过通过1,100,000.00元1,100,000.00元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姐

电  话:0757-88668329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