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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桂城“城市客厅”公共艺术创作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FS2023(NH01)XZ0033

二、项目名称:南海桂城“城市客厅”公共艺术创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南海桂城“城市客厅”公共艺术创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央美(广东)公共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8号2306房2,589,863.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海桂城“城市客厅”公共艺术创作项目):

服务类(央美(广东)公共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南海桂城“城市客厅”公共艺术创作1、公共艺术 作 品 创作;2、空间主 题 展 策划;3、文创周边的延伸和 产 品设计。主 题 概 念 设 计(含“城市客厅”艺术策划及艺术空间展示内容)、方案深化设计、小稿制作、施工图纸(含土建基础)、公共艺术品加工制作、现场施工安装、后期维护。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0 个 日 历天内完成所有艺术品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艺术品启用及宣传推广等质 保期 1年 ,终身维修2,589,863.9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佑军、张国达、涂冰、李慧锋、吕静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中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以现金或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1.5%计算收取。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4.中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成交后发出的《付款通知书》支付中标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南海桂城“城市客厅”公共艺术创作项目3.107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南海桂城“城市客厅”公共艺术创作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央美(广东)公共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5.6019.5028.9594.0511
深圳广美雕塑壁画艺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0013.5028.8481.342
北京壹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4010.5029.6374.533
广州匠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808.5030.0073.30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联系方式:0757-81819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一座23层

联系方式:0757-83939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57-83939030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央美(广东)公共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央美(广东)公共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pdf
南海桂城“城市客厅”公共艺术创作项目招标文件(20230706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