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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阳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GDSY2024039

二、项目名称:和平县阳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和平县阳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和平县绿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平县阳明镇果园路075号2,0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和平县阳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服务类(和平县绿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和平县阳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涉及阳明镇(除城中村及县城市管理局划定管理范围外)全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为1年。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2,07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优青(采购人代表)、李剑平、邓伟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收取。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按服务类计算。说明:1.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银行缴纳账户:(收款人)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雅居乐金麟府支行,(帐号)44050174863200001232,用途:“备注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5.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6.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7.代理服务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和平县阳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2.3624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和平县阳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和平县绿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3320.0014.9479.2711
河源市恒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0010.0015.0056.0022
广东万绿山河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9.6710.0014.9454.61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和平县阳明镇解放路60号

联系方式:0762-5633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总部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源路粤创大厦4楼(即雅居乐金麟府东北门正对面);和平办事处地址-和平县阳明镇商务中心南门正对面(原乐贝尔幼儿园)三楼

联系方式:0762-3338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诸女士、冯女士

电  话:0762-3338819

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和平县绿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和平县绿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pdf
最终承诺报价书(和平县绿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pdf